2012年11月18日 星期日

輻防法規-992法-師(精華)


政 院 原 子 能 委 員 會
九十九年度第二次「射防護人員」測驗試題
射防護師級:射防護相關法規
一、選擇題(每題2 分,單選題,答錯倒扣,共50 分)
1. 放射性物質之生產與其設施之建造及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製造,依規定核發之許可證,其有效期間最長為多少( 10 )
2. 雇主依規定對在職之射工作人員定期實施之教育訓,且每人每受訓時須為多少小時以上? ( 3 小時 )
3. 有關射加權因WR 之敘述,何者錯誤( 對於中子,WR 依能量不同而同,其最大值為10 )
有關射加權因WR 之敘述:
(1)對於所有能之光子WR1
(2)對於所有能之電子WR1
(3)對於所有能之αWR=20

4. 約定等價劑是指組織或器官攝入放射性核種後,經過一段時間所積之等價劑。此一段時間τ 如未加以規定時,對X 歲以上者,τ 50 ;對未滿此齡者,攝入計算至Y 歲。XY ( 1770 )
5. 放射性物質與未沖洗之照相底片間,應有充分之隔。計算分隔距之基準為每次放射性物質運送時,對底片造成之射曝,在幾毫西弗以下? ( 0.1 )
6. 運送中之放射性物質包件,在遭遇意外事故致包件破損,受影響區域內除救火或施救人員外,未經下何種人員檢查及督導處之前,其他人員得進入或停( 射防護人員 )
7. 何者並「人員射劑評定機構認可及管辦法」所指之劑計? ( 玻璃劑 )
「人員射劑評定機構認可及管辦法」所指之劑計:
(1)膠片劑(2)熱發光劑(3)激發光劑
8. 密封放射性物質按其對人體健康及環境之潛在危害程,依活分為幾( 5 )
9. 依據「軍事機關射防護及管制辦法」規定,各軍事機關應將放射性物質、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射作業之帳現況、況及生產紀,陳報下哪一單位管? ( 國防部 )
→非原子能委員會  
10. 依據「游離輻射防護管制收費標準」規定,證照、證書或執照因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改變者,申請換發 ( 免繳納審查費及證照費 )
11. 使用下哪一密封放射性物質,因按其對人體健康及環境之潛在危害程,應提送保安措施明文件? ( 1 )
12. 以放射性廢棄物處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永久停止使用,依規定處期間得超過多久?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延長之。 ( 3 個月 )
13. 放射性物質之輸入、轉讓、輸出許可之有效期間為多久? ( )
14. 由主管機關發給之人員射劑評定機構證書,有效期限為: ( )
15. 造成環境中一般人有效等效劑多少 mSv 即被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 ( 10 )
16. 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申請停止使用之許可,其有效期限最長為幾( 2 )
17. 假如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射安全上有疑慮,而限期改善超過多久以上仍未改善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許可、許可證或同意登記? ( 半
18. 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中污染的定義指在物體表面每平方公分面積上含X Bq以上阿伐發射體,或 Y Bq 以上貝他加馬發射體,此 X ,Y 值各為: 0.04,0.4
19. 合國將危險物區分為 X ,其中放射性物質為 Y 危險物,此X ,Y 各為:9,7
20. 大學校院、工、醫、農科系畢業者,經防師級專業測驗及格,須再接受X 月以上防工作訓才能申請防師認可。是專科、工、醫、農科系畢業者則須接受 Y 月以上防工作訓。此 X ,Y 各為: 3,6
21. 依「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規定包件,表面射強大於多少時,除經專案核定者外,得空中運送? ( 每小時2 毫西弗 )
22. 申請換發射防護師級認可證書者,應填具申請表,並檢具認可證書有效期限內防學術活動或繼續教育之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所指學術活動或繼續教育之積分為多少點以上? ( 96 )
23. 放射性物質經由我國機場、港口,未經卸載,以同一航空器或運輸工具,進入其他國家或地區,所做一定期間之停稱為 ( 過境 )
(1)轉讓
(2)輸出
(3)過境
(4)轉口
24. 毒氣偵檢器中所含之鋂241 之擦拭測試,設施經營者應多久實施一次 ( 3 )
25. 申請放射性物質運送有關之射防護及偵測業務單位,應置射防護師及射防護員各幾位?  ( 1 )

二、問答題(共50 分)
1. 何謂緊急曝?在何種況下設施經營者得採緊急曝?緊急曝人員之劑應符合哪些規定?(10 分)
答:
􀁺 緊急曝:指發生事故之時或之後,為搶救遇險人員,阻止事態擴大或其他緊急情況,而有組織且自願接受之曝
射工作場所發生重大射意外事故且情況急迫時,為防止災害發生或繼續擴大,以維護公眾健康及安全,設施經營者得依主管機關之規定採緊急曝
􀁺 為搶救生命,劑儘可能超過500 毫西弗;其餘情況,劑儘可能超過100 毫西弗。

2. 何謂干預?在何種況下主管機關得會同有關機關採干預措施?(10 分)
答:
􀁺 干預:指影響既存射源與受曝人間之曝途徑,以減少個人或集體曝所採取之措施。
􀁺 發生核子事故以外之射公害事件,而有危害公眾健康及安全或有危害之虞者,主管機關得會同有關機關採干預措施;必要時,並得限制人進出或強制疏散區域內人

3. 請寫出下各用詞定義:(10 )
(1)攝入限及其單位,(2)推定空氣濃及其單位?
答:
(1)攝入限及其單位:考人在一內攝入某一放射性核種而導致五十毫西弗之約定有效劑或任一組織或器官五百毫西弗之約定等價劑量兩者之較小值。單位:貝克/
(2)推定空氣濃及其單位:為某一放射性核種之推定值,指該放射性核種在每一方公尺空氣中之濃考人在輕微體之活動中,於一中呼吸此濃之空氣二千小時,將導致攝入限。單位:貝克/方公尺空氣。

4. 防法第十四條,對從事或射作業的人員,有哪些防相關的規定?
(10 )
答:
(1)從事或射作業之人員,以滿十八歲者為限。但基於教學或工作訓需要,於符合特別限制情形下,得使十歲以上未滿十八歲者射作業。
(2)任何人未滿十歲者從事或射作業。
(3)雇主對告知懷孕之射工作人員,應即檢討其工作條件,以確保妊娠期間胚胎或胎兒所受之曝露不超過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之規定;其有超過之虞者,雇主應改善其工作條件或對其工作為適當之調整。
(4)雇主對在職之射工作人員應定期實施從事射作業之防護及預防射意外事故所必要之教育訓,並保存紀
(5)射工作人員對於前項教育訓,有接受之義務。
(6)第一項但書規定之特別限制情形與第四項教育訓之實施及其紀保存等事項,由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5. 依游離輻射防護法施細則(第19 條),放射性物質、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使用或其生產、製造設施之運轉所稱安全條件與原核准內容符者,係指那些情況?(10 )
答:
(1)射作業場所依本法規定需由合格人員負責操作,其操作人員職,而未於三十日內補足者。
(2)射作業場所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設置之射防護人員職,而未於三個月內補足者。
(3)放射性物質之機具、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或其生產製造設施損壞,而未於個月內修者。
(4)放射性物質活衰減至無法達成原申請目的之用途,而未於個月內換者。
(5)因外力不可抗拒因素致射作業場所屏蔽或防止射洩設施損壞,而未於個月內修者。
(6)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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