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
考題分布
條文
|
非選擇題分布
|
2
|
100-2師、(100-1員)、100-1師、99-1員、96-1證、95-1員、94-2證、94-1證、94-1員、94-1師、92-2證
|
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
第2條
6. 請詳述何為嚴重污染環境及其相關標準?(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第二條)100-2師
解:
擅自或未依規定進行輻射作業而改變輻射工作場所外空氣、水或土壤原有之放射性物質含量,造成環境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為嚴重污染環境:
一、一般人年有效劑量達十毫西弗者。
二、一般人體外曝露之劑量,於一小時內超過過 0.2 毫西弗。
三、空氣中二小時內之平均放射性核種濃度超過主管機關公告之年連續空氣中排放物濃度之一千倍。
四、水中二小時內之平均放射性核種濃度超過主管機關公告之年連續水中排放物濃度之一千倍。
五、放射性核種超過附表土壤中放射性核種活度濃度嚴重污染標準規定,且污染面積達一千平方公尺 以上。
11.( 1 ) 依據「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未依規定進行輻射作業而造成一般人體外曝露之劑量,於一小時內超過多少毫西弗,為嚴重污染環境?
(1)0.2(2)1(3)5(4)10
(08[命 令]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
第二條)100-1員
二、依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第二條,試列舉被視為嚴重污染環境之各項狀況?(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第二條)100-1師
1.一般人有效劑量達10 毫西弗者。
2.一般人體外劑量於一小時內超過0.2 毫西弗者。
3.空氣中二小時內之平均放射性核種濃度超過主管機關公告之空氣排放物濃度1000 倍者。
4.水中二小時內之平均放射性核種濃度超過主管機關公告之水中排放物濃度1000 倍者。
5.土壤中平均放射性核種濃度超過主管機關公告之清潔標準1000 倍,且污染面積達1000 平方公尺以上。
1. 請依據「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說明嚴重污染環境之定義。擅自進行輻射作業,至嚴重污染環境,其罰則為何?(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 第二條)(罰則:游離輻射防護法第38 條)99-1員
Ans:
(1) 擅自或未依規定進行輻射作業而改變輻射工作場所外空氣、水或土壤原有之放射性物質含量,造成環境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為嚴重污染環境: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a. 一般人年有效等效劑量達十毫西弗者。
b. 一般人體外曝露之劑量,於一小時內超過0.二毫西弗。
c. 空氣中二小時內之平均放射性核種濃度超過主管機關公告之年連續空氣中排放物濃度之一千倍。
d. 水中二小時內之平均放射性核種濃度超過主管機關公告之年連續水中排放物濃度之一千倍。
e. 土壤中放射性核種濃度超過主管機關公告之清潔標準之一千倍,且污染面積達一千平方公尺以上。
(2)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4. 擅自或未依規定進行輻射作業而改變輻射工作場所外(4)空氣、(5)水或(6)土壤原有之放射性物質含量,造成一般人年有效等效劑量達(7)10毫西弗者,為嚴重污染環境。(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第二條)96-1證
3. 依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第二條,試列舉其中三項狀況被視為嚴重污染環境?(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第二條)95-1員
(1) 一般人有效劑量達10 毫西弗者。
(2) 一般人體外劑量於一小時內超過0.2 毫西弗者。
(3) 空氣中二小時內之平均放射性核種濃度超過主管機關公告之空氣排放物濃度1000 倍者。
(4) 水中二小時內之平均放射性核種濃度超過主管機關公告之水中排放物濃度1000 倍者。
(5)土壤中平均放射性核種濃度超過主管機關公告之清潔標準1000 倍,且污染面積達1000 平方公尺 以上。
3. 由含放射性物質之廢氣或廢水之排放,其對輻射工作場所外地區中一般人體外曝露造成之劑量,於一小時內不得超過 (4) 0.02 毫西弗。(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第二條)94-2證
1. 污染環境係指因輻射作業而改變
(1) 空氣 、 (2) 水 或 (3) 土壤 原有之放射性物質含量,致影響其正常用途,破壞自然生態或損害財物。(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第二條)94-1證
1.根據游離輻射防護法,擅自排放含放射性物質之廢氣或廢水,致嚴重污染環境,罰則為何?並依「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舉出兩種情形?(游離輻射防護法第三十八條)(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第二條)94-1員
參考答案: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二條 擅自或未依規定進行輻射作業而改變輻射工作場所外空氣、水或土壤原有之放射性物質含量,造成環境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為嚴重污染環境:
一、一般人年有效劑量達十毫西弗者。
二、一般人體外曝露之劑量,於一小時內超過過Ο.二毫西弗。
三、空氣中二小時內之平均放射性核種濃度超過主管機關公告之年連續空氣中排放物濃度之一千倍。
四、水中二小時內之平均放射性核種濃度超過主管機關公告之年連續水中排放物濃度之一千倍。
五、放射性核種超過附表土壤中放射性核種活度濃度嚴重污染標準規定,且污染面積達一千平方公尺 以上。
4. 根據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擅自或未依規定進行輻射作業而改變輻射工作場所外空氣、水或土壤原有之放射性物質含量,造成環境中有那些情形之一者,為嚴重污染環境?(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2 條) 94-1師
參考答案:
(1) 一般人年有效等效劑量達十毫西弗者。
(2) 一般人體外曝露之劑量,於一小時內超過0.二毫西弗。
(3) 空氣中二小時內之平均放射性核種濃度超過主管機關公告之年連續空氣中排放物濃度之一千倍。
(4) 水中二小時內之平均放射性核種濃度超過主管機關公告之年連續水中排放物濃度之一千倍。
(5) 土壤中放射性核種濃度超過主管機關公告之清潔標準之一千倍,且污染面積達一千平方公尺以上。
3. 污染環境指因輻射作業而改變 (4) 空氣、 (5) 水或 (6) 土壤原有的放射性物質含量等。(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第二條)92-2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