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8日 星期日

輻防法規非選擇題分布分析(2)-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


2.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
考題分布(第二條)
名詞
非選擇題分布
核種

體外曝露
93-1員
體內曝露
100-1員
活度
98-1員
劑量

吸收劑量
99-2員、98-1員、95-2員、94-1證、93-1員
等效劑量
98-1證
個人等效劑量
99-2證、97-2師、97-1員、93-2員、92-2員
器官劑量

等價劑量
99-2員、98-1員、99-1證、97-1員、95-2員、92-2員
約定等價劑量
97-2師、94-1員、93-2證
有效劑量
97-2員
約定有效劑量
99-1員、98-2員、94-2證、93-2師
集體有效劑量
99-1證、98-2員、96-2證、92-2員、92-2師
參考人
96-2證、95-1證、94-2證、93-2師、93-1師
年攝入限度
99-2師、96-2證、96-2員、95-1證、93-1師、92-2員、92-2師
推定空氣濃度
99-2師、99-1證、94-2證、93-2員、93-1師、92-2員、92-2師
輻射之健康效應
99-1員、98-1證、96-2證、95-2證、95-1證、94-2證、93-2證、93-1師、92-2員
確定效應
99-2證
機率效應
96-1員、98-2員、94-1員、92-2師
合理抑低
97-2證、96-2證、95-2證、95-2員、95-1證、94-1師、93-2員、92-1師
關鍵群體
97-2員、94-1員、92-2師
人體組織等效球
99-1員、96-2師

考題分布
條文
非選擇題分布
4
99-1證、97-1證、96-2員
5
93-2員
6
101-1員、100-1師;96-2證、95-2證、94-2證、93-2證
7
100-1證、100-1員、99-2證、98-1員、97-2證、95-2員、94-2證、94-2員、94-1員、94-1員、93-1證、92-2員、92-1證、92-1員
9
95-2證、95-2師、94-2師、92-2證
10
98-1師、97-2證
11
100-1證、99-2員、97-1員、92-2員
12
99-2證、97-1證、93-2證、93-1員、92-1員
13
100-1證、97-2師、96-2證、96-1師、94-2證、94-1師
14
97-1證、97-1師
16
95-1員
17
100-2師、97-2師、94-2師、93-2員、92-2師
18
100-2員、92-1證
附表一
100-1員、100-1員、92-2員、92-2師
附表三
92-2員、92-2師、97-1師、93-1證、101-1師、99-1師、97-1師、94-1證、93-2師
附表四
98-2師、93-2師、93-1員、101-1師、99-1師、97-1師、94-1證、93-2師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考題

2

3. 體外曝露:指游離輻射由體外照射於身體之曝露。(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二項93-1

(C) 體內曝露:指由侵入體內之放射性物質所產生之曝露。(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三項) 100-1

4、活度(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四項98-1
答:指一定量之放射性核種在某一時間內發生之自發衰變數目,其單位為貝克(Bq

(1)吸收劑量: 指單位質量物質接受輻射之平均能量。吸收劑量之單位為戈雷。一公斤質量接受一焦耳能量為一戈雷。(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一款99-2
2、吸收劑量(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一款98-1
答:指單位質量物質吸收輻射之平均能量,其單位為戈雷。
4. 吸收劑量:指單位質量物質接受輻射之平均能量。吸收劑量之單位為戈雷。一公斤質量接受一焦耳能量為一戈雷。(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一款95-2
5. 單位質量物質接受輻射之平均能量,稱為 10)吸收劑量。(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一款94-1
4. 吸收劑量:指單位質量物質接受輻射之平均能量。吸收劑量之單位為戈雷。一公斤質量接受一焦耳能量為一戈雷。(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一款93-1


5. 人體組織或器官之吸收劑量與射質因數之乘積稱為 (7)等效劑量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二款98-1

2. 個人等效劑量指人體表面定點下適當深度處軟組織體外曝露之等效劑量。對於強穿輻射,為 (2) 10 毫米深度處軟組織;對於弱穿輻射,為 (3) 0.07 毫米深度處軟組織;眼球水晶體之曝露,為 (4) 3 毫米深度處軟組織,其單位為西弗。(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三款99-2
(1)個人等效劑量:指人體表面定點下適當深度處軟組織體外曝露之等效劑量。對於強穿輻射,為10毫米深度處軟組織;對於弱穿輻射,為0.07毫米深度處軟組織;眼球水晶體之曝露,為3毫米深度處軟組織,其單位為西弗。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三款 97-2
1. 個人等效劑量(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三款97-1
參考答案:
指人體表面定點下適當深度處軟組織體外曝露之等效劑量。對於強穿輻射,為十毫米深度處軟組織;對於弱穿輻射,為○‧○七毫米深度處軟組織;眼球水晶體之曝露,為三毫米深度處軟組織,其單位為西弗。
3. 深部等效劑量等價劑量:適用於包括頭部、身體軀幹、手肘以上手臂、膝蓋以上腿部等部位之全身體外曝露,指其一公分深處之等效劑量等價劑量93-2

4. 淺部等效劑量等價劑量:適用於皮膚或四肢之體外曝露,指0‧007 公分深處組織之等效劑量等價劑量93-2
4. 淺部等效劑量等價劑量
個人等效劑量等價劑量中指人體表面定點下適當深度處軟組織體外曝露之等效劑量等價劑量。對於弱穿輻射,為○‧○七毫米深度處軟組織(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三款92-2

(2)等價劑量:指器官劑量與對應輻射加權因數乘積之和,其單位為西弗。(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五款99-2
3、等價劑量(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五款98-1
答:指器官劑量與對應輻射加權因數乘積之和,其單位為西弗。
5. 器官劑量與對應輻射加權因數乘積之和稱為: (5) 等價劑量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五款99-1
2. 等價劑量(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五款97-1
參考答案:
指器官劑量與對應輻射加權因數乘積之和,其單位為西弗。
3. 等價劑量:指器官劑量與對應輻射加權因數乘積之和,其單位為西弗。(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五款95-2
(4) 等效劑量等價劑量指人體組織或器官之吸收劑量與射質因數之乘積,其單位為西弗,射質因數依附表一之一(一)規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五款92-2

(2)約定等價劑量:指組織或器官攝入放射性核種後,經過一段時間所累積之等價劑量,其單位為西弗。一段時間為自放射性核種攝入之日起算,對十七歲以上者以五十年計算;對未滿十七歲者計算至七十歲。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六款97-2
2.約定等效劑量等價劑量:指單次攝入放射性物質於體內後,對某一器官或組織在五十年內將累積之等效劑量等價劑量。(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六款94-1
2. 約定等效(等價)劑量是指單次攝入放射性核種於體內後,對某一器官或組織在 (3) 50 年內將累積之等效劑量等價劑量。(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六款93-2
約定等價劑量:指組織或器官攝入放射性核種後,經過一段時間所累積之等價劑量其單位為西弗。一段時間為自放射性核種攝入之日起算,對十七歲以上者以五十年計算;對未滿十七歲者計算至七十歲。

(4)有效劑量:指人體中受曝露之各組織或器官之等價劑量與各該組織或器官之組織加權因數乘積之和,其單位為西弗。(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七款 97-2

1. 約定有效劑量(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2 條第五項第八款99-1
Ans:約定有效劑量:指各組織或器官之約定等價劑量與組織加權因數乘積之和,其單位為西弗。
1、約定有效劑量 (5)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八款98-2
答:指各組織或器官之約定等價劑量與組織加權因數乘積之和,其單位為西弗。
5. (6) 約定等效 劑量:指單次攝入放射性物質於體內後對某一器官或組織在五十年內將累積之等效劑量。(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八款94-2
2. 約定有效等效劑量:指體內受曝露器官或組織之約定等效(等價)劑量與其加權因數乘積之和。(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八款93-2
(五)等價劑量:指器官劑量與對應輻射加權因數乘積之和,其單位為西弗,輻射加權因數依附表一之一(二)規定。
(六)約定等價劑量:指組織或器官攝入放射性核種後,經過一段時間所累積之等價劑量其單位為西弗。一段時間為自放射性核種攝入之日起算,對十七歲以上者以五十年計算;對未滿十七歲者計算至七十歲。
(七)有效劑量:指人體中受曝露之各組織或器官之等價劑量與各該組織或器官之組織加權因數乘積之和,其單位為西弗,組織加權因數依附表一之二規定。
(八)約定有效劑量:指各組織或器官之約定等價劑量與組織加權因數乘積之和,其單位為西弗。

6. 集體有效劑量的單位為: (6) 人西弗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九款99-1
4、集體有效劑量 (5)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九款98-2
答:指特定群體曝露於某輻射源,所受有效劑量之總和,亦即為該特定輻射源曝露之人數與該受曝露群組平均有效劑量之乘積,其單位為人西弗。
8. 單位質量物質接受輻射之平均能量,稱為 吸收 劑量。(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一款96-2
3. 集體劑量:→集體有效劑量:指特定群體曝露於某輻射源,所受有效劑量之總和,亦即為該特定輻射源曝露之人數與該受曝露群組平均有效劑量之乘積,其單位為人西弗。(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九款92-2
(3) 集體劑量:
集體有效劑量:指特定群體曝露於某輻射源,所受有效劑量之總和,亦即為該特定輻射源曝露之人數與該受曝露群組平均有效劑量之乘積,其單位為人西弗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五項第九款92-2

6. 指用於輻射防護評估目的,由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提出,代表人體與生理學特性之總合稱為 參考 人。(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六項96-2
5. (7) 參考 人:指用於輻射防護評估目的,由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提出,代表人體與生理學特性之總合。(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六項95-1
6. (7) 參考人:指用於輻射防護評估目的,由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提出,代表人體與生理學特性之總合。(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六項94-2
3. 參考人:指用於輻射防護評估目的,由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提出,代表人體與生理學特性之總合。(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六項93-2
(1) 參考人::指用於輻射防護評估目的,由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提出,代表人體與生理學特性之總合。(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六項93-1

(1)年攝入限度及其單位?
指參考人在一年內攝入某一放射性核種而導致五十毫西弗之約定有效劑量或任一組織或器官五百毫西弗之約定等價劑量兩者之較小值。單位:貝克/年。(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2 條第七項99-2
3. 參考人在輕微體力之活動中,於一年中呼吸含某一放射性核種推定空氣濃度之空氣 2000 小時,將導致年攝入限度。(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七項96-2
2.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所稱之「參考人」(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七項96-2
解:指用於輻射防護評估目的,由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提出,代表人體與生理學特性之總合。
6. 年攝入限度:指參考人在一年內攝入某一放射性核種而導致 (8) 五十 毫西弗之約定有效等效劑量或任一組織或器官 (9) 五百 毫西弗之約定等效劑量兩者之較小值。(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七項95-1
(2) 年攝入限度:指參考人在一年內攝入某一放射性核種而導致五十毫西弗之約定有效劑量。(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七項93-1
(1) 年攝入限度:指參考人在一年內攝入某一放射性核種而導致五十毫西弗之約定有效劑量或任一組織或器官五百毫西弗之約定等價劑量兩者之較小值。(單位:貝克/年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七項92-2
 (4) 年攝入限度單位:貝克/年)指參考人在一年內攝入某一放射性核種而導致五十毫西弗之約定有效劑量或任一組織或器官五百毫西弗之約定等價劑量兩者之較小值。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七項92-2

(2)推定空氣濃度及其單位?
為某一放射性核種之推定值,指該放射性核種在每一立方公尺空氣中之濃度。參考人在輕微體力之活動中,於一年中呼吸此濃度之空氣二千小時,將導致年攝入限度。單位:貝克/立方公尺空氣。(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2 條第八項99-2
8. 依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推定空氣濃度為某一放射性核種之推定值,指該放射性核種在每一立方公尺空氣中之濃度。參考人在輕微體力之活動中,於一年中呼吸此濃度之空氣 (9)2000 小時,將導致年攝入限度。(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八項99-1
7. 推定空氣濃度:為某一放射性核種之推定值,指該放射性核種在每一立方公尺空氣中之濃度。參考人在輕微體力之活動中,於一年中呼吸此濃度之空氣 (8) 2000小時,將導致年攝入限度。(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八項94-2
5. 推定空氣濃度:為某一放射性核種之推定值,指該放射性核種在每一立方公尺空氣中之濃度。參考人在輕微體力之活動中,於一年中呼吸此濃度之空氣二千小時,將導致年攝入限度。(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八項93-2
 (3) 推定空氣濃度:為某一放射性核種之推定值,指該放射性核種在每一立方公尺空氣中之濃度。參考人在輕微體力之活動中,於一年中呼吸此濃度之空氣二千小時,將導致年攝入限度。(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八項93-1
(2) 推定空氣濃度:為某一放射性核種之推定值,指該放射性核種在每一立方公尺空氣中之濃度。參考人在輕微體力之活動中,於一年中呼吸此濃度之空氣二千小時,將導致年攝入限度。(貝克/立方米)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八項92-2
推定空氣濃度 (貝克/立方米) 為某一放射性核種之推定值,指該放射性核種在每一立方公尺空氣中之濃度。參考人在輕微體力之活動中,於一年中呼吸此濃度之空氣二千小時,將導致年攝入限度。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八項92-2

2. 輻射的健康效應可分為哪二類?其與劑量的關係為何?(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2 條第九項99-1
Ans
輻射之健康效應區分如下:
(1) 確定效應:指導致組織或器官之功能損傷而造成之效應,其嚴重程度與劑量大小成比例增加,此種效應可能有劑量低限值。
(2) 機率效應:指致癌效應及遺傳效應,其發生之機率與劑量大小成正比,而與嚴重程度無關,此種效應之發生無劑量低限值
4. 輻射的健康效應區分為 (5) 確定效應 (6)機率效應 兩類。(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九項98-1
7. 為管制機率效應,劑量限度係以 有效等效 劑量有效劑量單位表示。
為防止非機率效應確定效應),劑量限度係以 等效 劑量等價劑量單位表示。(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九項)(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規範三)(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六條96-2
1. 輻射防護之目的,為防止 (1) 確定效應(非機率效應) 之發生,及抑低 (2) 機率效應 之發生率。(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 六 條)(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九項)(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規範三95-2
3. 輻射之健康效應區分為 (4) 非機率(確定)效應 (5) 機率效應 兩種。(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九項95-1
8. 為管制機率效應,劑量限度係以 (9) 有效等效劑量表示。為防止非機率(確定)效應,劑量限度係以 (10) 等效(等價)劑量 表示。(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 六 條)(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九項)(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規範三94-2
1. 為管制機率效應,劑量限度係以 (1)有效等效劑量 有效劑量表示,為防止非機率(確定)效應,劑量限度係以 (2)等效(等價)劑量 表示。(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九項第二款)(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六條)(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九項)(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規範三93-2
(4) 輻射之健康效應:輻射之健康效應區分如下: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九項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六條)(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九項)(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規範三93-1
i. 機率效應:指其發生機率與所受劑量大小成比例增加,而與嚴重程度無關,此種效應之發生無劑量之低限值。
ii. 非機率效應:指其嚴重程度與所受劑量大小成比例增加,此種效應之劑量低限值可能存在。

1.請寫出輻射的兩種健康效應並說明其與劑量的關係。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九項92-2
輻射之健康效應區分如下:
(一)確定效應:指導致組織或器官之功能損傷而造成之效應,其嚴重程度與劑量大小成比例增加,此種效應可能有劑量低限值。
(二)機率效應:指致癌效應及遺傳效應,其發生之機率與劑量大小成正比,而與嚴重程度無關,此種效應之發生無劑量低限值。

7. 輻射之健康效應中會導致組織或器官之功能損傷,此種效應可能有劑量低限值,且其嚴重程度與劑量大小成比例增加,此種效應稱為 (10) 確定效應。(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九項99-2

4. 機率效應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九項第二款)(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六條)(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規範三96-1
答:為輻射的健康效應,指其發生機率與所受劑量大小成比例增加,而與嚴重程度無關,此種效應之發生無劑量之低限值。
2、機率效應 (5)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九項第二款98-2
答:指致癌效應及遺傳效應,其發生之機率與劑量大小成正比,而與嚴重程度無關,此種效應之發生無劑量低限值。
3.機率效應:指其發生機率與所受劑量大小成比例增加,而與嚴重程度無關,此種效應之發生無劑量之低限值。(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九項第二款)(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六條)(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九項)(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規範三94-1
(4) 輻射之機率效應:指致癌效應及遺傳效應,其發生之機率與劑量大小成正比,而與嚴重程度無關,此種效應之發生無劑量低限值。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九項第二款)(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六條)(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九項)(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規範三92-2

3.指盡一切合理之努力,以維持輻射曝露在實際上遠低於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之劑量限度,稱為 (4)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十項97-2
Ans:(4)合理抑低(ALARA)
4. 指盡一切合理之努力,以維持輻射曝露在實際上遠低於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之劑量限度,稱為 合理抑低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十項96-2
5. 儘一切合理之努力,以維持輻射曝露在實際上遠低於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之劑量限度,稱為 (6) 合理抑低(ALARA)。(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十項95-2
2. 合理抑低:指盡一切合理之努力,以維持輻射曝露在實際上遠低於劑量限度。(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十項95-2
7. (10) 合理抑低 :指盡一切合理之努力,以維持輻射曝露在實際上遠低於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之劑量限度。(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十項95-1
3. 合理抑低:指盡一切合理之努力,以維持輻射曝露在實際上遠低於本標準之劑量限度。其要點為:
(1) 須與原許可之活動相符合。
(2) 須考慮技術現狀、改善公共衛生及安全之經濟效益以及社會與社會經濟因素。
(3) 須為公共之利益而利用輻射。(游離輻射安全標準第二條第十項94-1
2. 請說明合理抑低之含義與其要點?(游離輻射安全標準第二條第十項93-2
答:合理抑低:指盡一切合理之努力,以維持輻射曝露在實際上遠低於本標準之劑量限度。其要點為:
()須與原許可之活動相符合。
()須考慮技術現狀、改善公共衛生及安全之經濟效益以及社會與社會經濟因素。
()須為公共之利益而利用輻射。
4.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對「合理抑低」一詞之定義為何? 請說明之。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十項)92-1
十、合理抑低:指盡一切合理之努力,以維持輻射曝露在實際上遠低於本
標準之劑量限度。其原則為:
(一)須符合原許可之活動。
(二)須考慮技術現狀、改善公共衛生及安全之經濟效益以及社會與社會經濟因素。
(三)須為公共之利益而利用輻射。

(5)關鍵群體:指公眾中具代表性之人群,其對已知輻射源及曝露途徑,曝露相當均勻,且此群體成員劑量為最高者。(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十一項97-2
5.關鍵群體:指公眾中具代表性之人群,對一已知射源或一群射源,其曝露相當均勻,且此群體成員劑量為最高者。(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十一項94-1
(1) 關鍵群體:指公眾中具代表性之人群,其對已知輻射源及曝露途徑,曝露相當均勻,且此群體成員劑量為最高者。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十一項92-2

2. 人體組織等效球(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2 條第十二項99-1
Ans
指直徑為三百毫米,密度為每立方毫米一毫克之球體,其質量組成為:
() 氧:百分之七十六‧二。
() 碳:百分之十一‧一。
() 氫:百分之十‧一。
() 氮:百分之二‧六。
2. 依據94 年12 月修正之游離輻射安全防護標準,何謂人體組織等效球,其質量組成為何?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十二項96-2
解:指直徑為三百毫米,密度為每立方毫米一毫克之球體,其質量組成為:氧:76.2%、碳:11.1%、氫:10.1%、氮:2.6%

-------------------
4

4. 有關體外曝露與體內曝露所造成劑量合併計算之方式,個人劑量之體外劑量或體內劑量於一年內不超過 (4) 2 毫西弗時,體外劑量與體內劑量得不必相加計算。(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四條99-1
3. 強穿輻射產生之個人等效劑量或攝入放射性核種產生之約定有效劑量於一年內不超過 (3)2 毫西弗時,體外曝露及體內曝露得不必相加計算。(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四條97-1
2. 在何種條件下,體外曝露及體內曝露得不必相加計算?(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四條96-2
解:強穿輻射產生之個人等效劑量或攝入放射性核種產生之約定有效劑量於一年內不超過二毫西弗時,體外曝露及體內曝露得不必相加計算。

-------------------
5

3. 試述輻射示警標誌如何著色,三葉形相隔的角度如何,以及圖內3 種半徑R 的大小?(游離輻射安全標準第五條93-2
答:輻射示警標誌如下圖所示,圖底為黃色,三葉形為紫紅色。
三葉形相隔的角度為60 度。
圖內3 種半徑R 的大小分別為0.5RR5R


-------------------
6
2.依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6條規定,輻射作業應防止確定效應之發生及抑低機率效應之發生率,且符合哪些規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6條101-1
解:
一、利益須超過其代價。
二、考慮經濟及社會因素後,一切曝露應合理抑低。
三、個人劑量不得超過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之規定值。

三、為防止確定效應損害之發生及抑低機率效應之發生率,使用劑量限度單位雖均為 Sv 但(1)為防止確定效應之劑量限度應採用何種劑量表示? 2)為管制機率效應之劑量限度應採用何種劑量表示? 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規範三)(3)為防止確定效應損害之發生及抑低機率效應之發生率,以達成輻射劑量限制之目的,輻射作業應符合那些規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二條第九項)(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六條)(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規範三100-1
1)為防止確定效應,劑量限度係以等價劑量表示。
2)為管制機率效應,劑量限度係以有效劑量表示。
3)一、利益須超過其代價。
     二、考慮經濟與社會因素後,一切曝露應合理抑低。
     三、個人劑量不得超過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之規定值。

-------------------
7
6.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依規定每連續五年週期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 100 毫西弗。(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七條100-1
14.( 1 ) 一輻射作人員接受之有效劑量,自92 年游離輻射防護實施起連續四年分別為92 15 毫西弗、93 2 毫西弗、94 3 毫西弗及95 20 毫西弗,則96 最高超過多少毫西弗?1502603204100
3_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七條100-1
1. 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以 5 年為一週期,目前的週期自什麼時候開始起算? (1) 97 1 1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七條99-2
4. 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依規定為每連續 (6)5 年週期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 (7)100 毫西弗,且任何單一年內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8)50 毫西弗。(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七條99-1
2、依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規定為何?(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七條98-1
答:
1)每連續五年週期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一百毫西弗,且任何單一年
內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五十毫西弗。
2)眼球水晶體之等價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一百五十毫西弗。
3)皮膚或四肢之等價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五百毫西弗。

1.依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之規定,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每連續五年週期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 (1) 毫西弗,且任何單一年內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 (2) 毫西弗。(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七條97-2
Ans:(1100 250
2. 依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規定為何?(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七條95-2
答:
一、每連續五年週期之有效等效劑量不得超過一百毫西弗。且任何單一年內之有效等效劑量不得超過五十毫西弗。
二、眼球水晶體之等效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一百五十毫西弗。
三、皮膚或四肢之等效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五百毫西弗。
前項第一款所稱之週期,應自本標準生效之日起算,每連續五年為一週期。
2. 依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之規定,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每連續五年週期之有效等效劑量不得超過 (2) 100 毫西弗,且任何單一年內之有效等效劑量不得超過 (3) 50 毫西弗。(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七條94-2
2.依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規定為何?(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七條94-2
答:
一、每連續五年週期之有效等效劑量不得超過一百毫西弗。且任何單一年內之有效等效劑量不得超過五十毫西弗。
二、眼球水晶體之等效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一百五十毫西弗。
三、皮膚或四肢之等效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五百毫西弗。
前項第一款所稱之週期,應自本標準生效之日起算,每連續五年為一週期。
4.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對於「年」的定義:指連續之十二個月,自一月一日起算。(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七條94-1
2.根據游離輻射安全標準第七條,輻射工作人員之劑量經度量或計算符合那些規定者,視為不超過個人劑量限度?(游離輻射安全標準第七條94-1
參考答案:
        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依下列規定:
一、每連續五年週期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一百毫西弗,且任何單一年內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五十毫西弗。
二、眼球水晶體之等價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一百五十毫西弗。
三、皮膚或四肢之等價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五百毫西弗。
前項第一款五年週期,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算

(1) 每連續五年週期內之深部等效劑量等價劑量與一百毫西弗之比值,加上此五年週期內各攝入放射性核種活度與其二倍年攝入限度比值之總和不大於一。且任何單一年內,深部等效劑量等價劑量與五十毫西弗之比值及各攝入放射性核種活度與其年攝入限度比值之總和不大於一。
(2) 眼球等效劑量等價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一百五十毫西弗。
(3) 淺部等效劑量等價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五百毫西弗。

1.92 年至96 年的五年管制週期內,假設輻射工作人員張大年接受之有效等效劑量,於92 年為45 毫西弗、93 年為8 毫西弗、94 年為9 毫西弗、95 年為13 毫西弗,則96 年最高不得超過 25 毫西弗。(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七條93-1
3.請說明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七條)92-2
第 七 條 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依下列規定:
一、每連續五年週期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一百毫西弗,且任何單一年內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五十毫西弗。
二、眼球水晶體之等價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一百五十毫西弗。
三、皮膚或四肢之等價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五百毫西弗
前項第一款五年週期,自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算。
8 依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六條之規定,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每連續五年週期之有效等效劑量不得超過多少毫西弗,且任何單一年內之有效等效劑量不得超過多少毫西弗。(100),(50)(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七條92-1
6. 依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六條之規定,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每連續五年週期之有效等效劑量不得超過( 一百 )毫西弗,且任何單一年內之有效等效劑量不得超過( 五十 )毫西弗。(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七條92-1

-------------------
9

6. 緊急曝露所接受之劑量,應載入 (8) 個人  之劑量紀錄,並應與 (9) 職業曝露 之劑量分別記錄。(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 九 條95-2
4. 依輻防安全標準第八條,在特別情形下,若輻射工作人員無法符合每連續五年之有效等效劑量不超過100mSv,且單一年不超過50mSv之規定時,雇主與設施經營者應事先提報哪些資料向原能會申請審查?(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九條95-2
答:
一、輻射作業內容、場所、期間及輻射工作人員名冊。
二、可能之最大個人有效等效劑量、集體劑量及評估模式。
三、已評估之合理抑低措施。
四、載有同意接受劑量數值之輻射工作人員同意書。
五、具體詳細之輻射防護計畫。
5. 依輻防安全標準第八條,在特別情形下,若輻射工作人員無法符合每連續五年之有效等效劑量不超過100mSv,且單一年不超過50mSv 之規定時,雇主與設施經營者應事先提報哪些資料向原能會申請審查?(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九條94-2
答:
(1)輻射作業內容、場所、期間及輻射工作人員名冊。
(2)可能之最大個人有效等效劑量、集體劑量及評估模式。
(3)已評估之合理抑低措施。
(4)載有同意接受劑量數值之輻射工作人員同意書。
(5)具體詳細之輻射防護計畫。
2. 意外曝露所稱的劑量係指 (3)  有效等效 劑量。(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九條92-2

-------------------
10
4、在什麼情形下,得使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者參與輻射作業?(5 分)(游離輻射防護法第十四條/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條98-1
答:
從事或參與輻射作業之人員,以年滿十八歲者為限。但基於教學或工作訓練需要,於符合特別限制情形下,得使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者參與輻射作業。任何人不得令未滿十六歲者從事或參與輻射作業。

8.16歲以上未滿18歲者接受輻射作業教學,其個人年劑量為:有效劑量不得超過 (9) 毫西弗,皮膚或四肢之等價劑量不得超過 (10) 毫西弗。(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條97-2
Ans:(96 10150

-------------------
11
5.告知懷孕的女性輻射工作人員,其下腹部表面之等價劑量於賸餘姙娠期間不得超過: 2 毫西弗。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一條100-1

4. 根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一條,雇主於接獲女性輻射工作人員告知懷孕後,應如何處置?對於前項女性輻射工作人員,其賸餘妊娠期間之劑量有何限制?(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一條99-2
答:
(1) 應即檢討其工作條件,使其胚胎或胎兒接受與一般人相同之輻射防護。
(2) 前項女性輻射工作人員,其賸餘妊娠期間下腹部表面之等價劑量,不得超過二毫西弗,且攝入體內放射性核種造成之約定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一毫西弗。

1. 根據現行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雇主於接獲女性輻射工作人員告知懷孕後,應如何處置?對於前項女性輻射工作人員,其賸餘妊娠期間之劑量有何限制?(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一條97-1
參考答案:
應即檢討其工作條件,使其胚胎或胎兒接受與一般人相同之輻射防護。前項女性輻射工作人員,其賸餘妊娠期間下腹部表面之等價劑量,不得超過二毫西弗,且攝入體內放射性核種造成之約定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一毫西弗。
2.請說明本法對懷孕女性工作人員之規定與劑量限度。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一條)92-2
第十一條 雇主於接獲女性輻射工作人員告知懷孕後,應即檢討其工作條件,使其胚胎或胎兒接受與一般人相同之輻射防護。
前項女性輻射工作人員,其賸餘妊娠期間下腹部表面之等價劑量,不得超過二毫西弗,且攝入體內放射性核種造成之約定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一毫西弗。

-------------------
12
6. 輻射作業造成一般人之年劑量限度,其有效劑量不得超過 (9) 1 毫西弗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二條99-2
4. 輻射作業造成一般人之有效劑量每年不得超過 (4)1 毫西弗。(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二條97-1
3. 依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一條之規定,一般人之劑量限度,一年內之有效等效劑量有效劑量不得超過為 (4) (4) 1 mSv;皮膚之等效劑量等價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為 (5) 50 mSv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二條93-2
三、問答題(40 分,共3 大題,配分如各題後標示)
2. 請說明一般人之劑量限度?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二條93-1
一般人之劑量限度,依下列之規定:
一、一年內之有效等效劑量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一毫西弗。
二、眼球水晶體之等效劑量等價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十五毫西弗。
三、皮膚之等效劑量等價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五十毫西弗。
上述劑量限度適用於人口中之關鍵群體。
7. 依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二條之規定,設施經營者進行輻射作業對一般人造成之劑量,得以度量或模式計算(關鍵群體 )中個人所接受之劑量,證明其輻射作業符合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二條一般人之劑量限度。(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二條92-1

-------------------
13

7.輻射作業場所外圍空氣與水中之放射性核種造成的劑量率每小時不得超過0.02 毫西弗。(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三條100-1
5. 設施經營者於規劃、設計及進行輻射作業時,得以用那二種方式證明其對一般人造成之劑量,符合「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之規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三條97-2
答:
一、關鍵群體中個人所接受之劑量,確認一般人所接受之劑量符合前條劑量限度。
二、輻射工作場所排放含放射性物質之廢氣或廢水,造成邊界之空氣中及水中之放射性核種對輻射工作場所外地區中一般人體外曝露造 成之劑量,於一小時內不超過0.02毫西弗,一年內不超過0.5毫西弗。

5. 由含放射性物質之廢氣或廢水之排放,其對輻射工作場所外地區中一般人體外曝露造成之劑量,於一小時內不得超過 0.02毫西弗。(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三條96-2

3. 設施經營者於規劃、設計及進行輻射作業時,如何證明其輻射作業對一般人造成之劑量,符合法規對一般人之劑量限度?(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三條96-1
答:(1)以度量或模式計算關鍵群體中個人所接受之劑量,符合一般人之劑量限度。
(2)由含放射性物質之廢氣或廢水之排放,造成輻射工作場所邊界之空氣中及水中之放射性核種濃度不超過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所定之濃度;且對輻射工作場所外地區中一般人體外曝露造成之劑量,於1小時內不超過0.02毫西弗,一年內不超過0.5毫西弗。
1. 依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二條之規定,設施經營者進行輻射作業對一般人造成之劑量,得以度量或模式計算 (1) 關鍵群體 中個人所接受之劑量,證明其輻射作業符合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二條一般人之劑量限度。(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三條94-2
3. 根據我國游離輻射安全標準第十二條,設施經營者得以那些方式證明其輻射作業符合一般人之劑量限度?(安全標準 12 13 條) 94-1
參考答案:
(1)以度量或模式計算關鍵群體中個人所接受之劑量,符合游離輻射安全標準第十一條之劑量限度。
(2)由含放射性物質之廢氣或廢水之排放,造成輻射工作場所邊界之空氣中及水中之放射性核種濃度不超過附表四第七欄、第八欄所定之濃度;且對輻射工作場所外地區中一般人體外曝露造成之劑量,於一小時內不超過0·0二毫西弗,一年內不超過0·五毫西弗

-------------------
14

5. 每年排入污水下水道之氚之總活度不得超過 (5)1.85×1011 貝克。(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四條97-1

1. 含放射性物質之廢水排入污水下水道,應符合那些規定規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四條97-1
參考答案:
一、放射性物質須為可溶於水中者。
二、每月排入污水下水道之放射性物質總活度與排入污水下水道排水量所得之比值,不得超過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規定。
三、每年排入污水下水道之氚之總活度不得超過1.85×1011 貝克,碳十四之總活度不得超過3.7×1010 貝克,其他放射性物質之活度總和不得超過3.7×1010 貝克。

-------------------
16

1. 在何種情況下設施經營者得依主管機關之規定採行緊急曝露?(「游離輻射防護法」第十二條/「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六條95-1
1)依據「游離輻射防護法」第十二條:
當輻射工作場所發生重大輻射意外事故且情況急迫時,為防止災害發生或繼續擴大,以維護公眾健康及安全,設施經營者得依主管機關之規定採行緊急曝露。
2)依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六條:
緊急曝露,應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始得為之:
一、搶救生命或防止嚴重危害。
二、減少大量集體劑量。
三、防止發生災難情況。
註:本題依據上述(1)或(2)之法條作答者,均予計分。

-------------------
17

4. 何種情況下得實施緊急曝露?接受緊急曝露之人員之劑量應符合何種規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17條/第18條100-2
解:
緊急曝露,應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始得為之:
一、搶救生命或防止嚴重危害。
二、減少大量集體有效劑量。
三、防止發生災難。
設施經營者對於接受緊急曝露之人員,應事先告知及訓練。
設施經營者應盡合理之努力,使接受緊急曝露人員之劑量符合下列規定:
一、為搶救生命,劑量儘可能不超過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單一年劑量限度之十倍。
二、除前款情況外,劑量儘可能不超過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單一年劑量限度之二倍。
接受緊急曝露之人員,除實際參與前條第一項規定之緊急曝露情況外,其所受之劑量,不得超過第七條之規定。
緊急曝露所接受之劑量,應載入個人之劑量紀錄,並應與職業曝露之劑量分別記錄。

4. 緊急曝露,應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始得為之:一、搶救生命或防止嚴重危害,二、減少大量 (6) 集體有效劑量,三、防止發生災難。(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七條99-2
2. 依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在何種情況下,設施經營者始得採取緊急曝露? (10)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17條97-2
答:
一、搶救生命或防止嚴重危害。
二、減少大量集體有效劑量
三、防止發生災難。
設施經營者對於接受緊急曝露之人員,應事先告知及訓練。
2. 依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在何種情況下,設施經營者始得採取緊急曝露?(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七條94-2
答:
一、搶救生命或防止嚴重危害。
二、減少大量集體劑量。
三、防止發生災難情況。
設施經營者對於參與緊急曝露之人員應事先告知及訓練。
4. 緊急曝露應於符合何種情況之一時始得為之?(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七條/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十二條93-2
答:緊急曝露,應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始得為之:
(一)搶救生命或防止嚴重危害。
(二)減少大量集體劑量。
(三)防止發生災難情況。
2.緊急曝露應於符合何種情況下始得為之?參與緊急曝露人員之劑量應符合那些規定?92-2
游離輻射防護法第 十二 條
輻射工作場所發生重大輻射意外事故且情況急迫時,為防止災害發生或繼續擴大,以維護公眾健康及安全,設施經營者得依主管機關之規定採行緊急曝露。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七條
緊急曝露,應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始得為之:
一、搶救生命或防止嚴重危害。
二、減少大量集體有效劑量。
三、防止發生災難。
設施經營者對於接受緊急曝露之人員,應事先告知及訓練。

-------------------
18

3. 接受緊急曝露之人員之劑量應符合何種規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18 條100-2
解:
設施經營者應盡合理之努力,使接受緊急曝露人員之劑量符合下列規定:
一、為搶救生命,劑量儘可能不超過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單一年劑量限度之十倍。
二、除前款情況外,劑量儘可能不超過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單一年劑量限度之二倍。
接受緊急曝露之人員,除實際參與前條第一項規定之緊急曝露情況外,其所受之劑量,不得超過第七條之規定。
緊急曝露所接受之劑量,應載入個人之劑量紀錄,並應與職業曝露之劑量分別記錄。
9 依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七條之規定,為搶救生命,參與緊急曝露之人員所接受的劑量,儘可能不超過多少毫西弗?(五百毫西弗)(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十八條92-1

-------------------
附表一

壹、選擇題(每題2 分,單選題,答錯不倒扣,共50 )
8.( 2 ) 對於性腺、乳腺及胃三種組織加權因分別為ABC,則其大小關係為:(1)ABC (2) ACB (3) CAB (4)BAC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 附表一 輻射防護常用量之加權因數  附表一之二 組織加權因數) 100-1
12.( 2 ) 日本福島核子事故放射性甲狀腺之影響被所關甲狀腺組織加權因為(1)0.01 (2)0.05 (3)0.12 (4)0.2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 附表一 輻射防護常用量之加權因數  附表一之二 組織加權因數100-1

(3) 射質因數:L之單位為千電子伏/微米(keVμm-1)?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附表一之一92-2
(1) 射質因數L之單位為千電子伏/微米(keVμm-1)?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附表一之一92-2

-------------------
附表三/
(5) 中子通量率:
9粒子通量率:指單位時間內通過單位球截面積之粒子數目。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附表三92-2
(5) 中子通量率:
9粒子通量率:指單位時間內通過單位球截面積之粒子數目。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附表三92-2

2.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中用來評定個人總有效劑量 ET 是否符合有效劑量限度的公式:ET= Hp(d)+Σj h(g)j,ing‧Ij,ing+Σjh(g)j,inh‧Ij,inh.,請說明式中Hp(d)、h(g)j,ing、 h(g)j,inh、Ij,ing、Ij,inh符號代表意義。(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附表三 個人劑量符合劑量限度之判斷及評估方法97-1
參考答案:
式中(1) Hp(d)係在指定期間內由強穿輻射之體外曝露產生之個人等效劑量。
(2) h(g)j,ing 及h(g)j,inh 分別為g 年齡群組人員嚥入或吸入放射性核種j 每單位攝入量產生之約定有效劑量。
(3) Ij,ing 及Ij,inh 分別為在同一期間內經由嚥入或吸入途徑攝入放射性核種之量。

2.評估工作人員體內曝露的攝入放射性核種之途徑有二種,為 吸入 嚥入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附表三93-1

3.依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請說明肺吸收類別之區分? (1)F(2)M(3)S類。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附表三/附表四101-1
解:
F類:指經由呼吸道攝入,血液快速吸收後沉積於體內之物質,其生物半化期之預設值為:十分鐘。
M類:指將自呼吸道攝入,血液以中速率吸收後沉積於體內之物質,其生物半化期之預設值為:百分之十為十分鐘,餘百分之九十為一百四十天。
S類:指將自呼吸道攝入,血液以慢速率吸收後沉積於體內之難溶物質,其生物半化期之預設值為:百分之Ο‧一為十分鐘,餘百分之九十九‧九為七千天。
4. 請依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說明評估體內劑量之肺吸收類別。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 附表三/附表四99-1
Ans
(1) F 類:指經由呼吸道攝入,血液快速吸收後沉積於體內之物質,其生物半化期之預設值為:十分鐘。
(2) M 類:指將自呼吸道攝入,血液以中速率吸收後沉積於體內之物質,其生物半化期之預設值為:百分之十為十分鐘,餘百分之九十為一百四十天。
(3) S 類:指將自呼吸道攝入,血液以慢速率吸收後沉積於體內之難溶物質,其生物半化期之預設值為:百分之○‧一為十分鐘,餘百分之九十九.九為七千天。

2、試說明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中推定空氣濃度如何推導?使用上應注意什麼?(10 分)(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附表四 放射性核種管制限度三、四、五98-2
答:
1. 以攝入(約定有效劑量)為主要限制之核種:由輻射工作人員之年有效劑量限度
五十毫西弗除以DCF×1000×2400。其中劑量轉換因數(DCF)為附表三之一輻射工作
人員吸入每單位攝入量放射性核種產生之約定有效劑量h(g)5μm;1000—調整毫西
弗至西弗之單位轉換;2400—輻射工作人員參考人在輕度工作情況下每年吸入立
方米之空氣體積。
以氣態瀰漫(體外曝露)為主要限制之核種:由輻射工作人員之年有效劑量限度
五十毫西弗除以DCN×1000×83.3。其中惰性氣體劑量轉換因數(DCN)為附表三之十成年人受惰性氣體曝露之有效劑量率;1000—調整毫西弗至西弗之單位轉換;
83.3—調整天至年職業曝露時間2000小時。
2. .推定空氣濃度值與某單一核種進入體內之途徑有關,且包括母核種在體內衰變產生各子核種之適當容許量。但同時攝入母核種與子核種時,則應按混合物之方法處理。
推定空氣濃度不能直接應用於工作人員同時嚥入及吸入一放射性核種,以及工作
人員曝露於混合之放射核種,或曝露於同一核種但不同之F、M、S分級,或同時曝露於體外與體內兩方面之照射。

4. 請說明何謂年攝入限度(ALI)與推定空氣濃度(DAC) DAC ALI 兩者之間有何關係?10%游離輻射防護標準 附表四 放射性核種管制限度93-2
答:年攝入限度:指參考人在一年內攝入某一放射性核種而導致五十毫西弗之約定有效等效劑量有效劑量或任一器官或組織五百毫西弗之約定等效劑量等價劑量,上述兩者之較小值。
推定空氣濃度:為某一放射性核種之推定值,指該放射性核種在每一立方公尺空氣中之濃度。參考人在輕微體力之活動中,於一年中呼吸此濃度之空氣二千小時,將導致年攝入限度。
DAC=ALI(貝克)/( 2000 小時/年×60 /小時×0.02 立方公尺/)
=ALI/2.4E+03(貝克/立方公尺)
式中0.02 係參考人在輕度工作情況下,每分鐘之呼吸量。

4. 請寫出推定空氣濃度(DAC)與年攝入限度(ALI)間之關係式?(游離輻射防護標準 附表四 放射性核種管制限度93-1
DAC=ALI(貝克)/( 2000 小時/年× 60 /小時× 0.02 立方公尺/)
=ALI/2.4E+03(貝克/立方公尺) 式中0.02 係參考人在輕度工作情況下,每分鐘之呼吸量。

5. 試述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中,放射性核種管制限度中的肺吸收類別。(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附表三/附表四97-1
參考答案:
肺吸收類別:指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依其發展之呼吸道廓清模型將化合物粒子依經由呼吸攝入體內經由溶解或液化被血液吸收之吸收率所為之分類,區分為:(一)F 類:指將自呼吸道為血液快速吸收之沉積於體內之物質,其生物半化期之預設值為:十分鐘。(二)M 類:指將自呼吸道為血液以中速率吸收之沉積於體內之物質,其生物半化期之預設值為:百分之十為十分鐘,餘百分之九十為一百四十天。(三)S 類:指將自呼吸道為血液以慢速率吸收之沉積於體內之難溶物質,其生物半化期之預設值為:百分之○‧一為十分鐘,餘百分之九十九.九為七千天。

3. 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依放射性物質在肺部之生物滯留時間將放射性物質分為 6  D (ICRP 30) F (ICRP 66) 7 W (ICRP 30) M (ICRP 66) 8 Y (ICRP 30) S (ICRP 66) 三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 附表三/附表四94-1

2.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中對於吸入之年攝入限度及推定空氣濃度,所訂之三種放射性物質分級為何,其依據為何?10%游離輻射防護標準附表三/附表四 放射性核種管制限度93-2
答:對吸入之年攝入限度及推定空氣濃度,係針對活度中數空氣動力學直徑為一微公尺之空氣懸浮體,並依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所訂之三種放射性物質分級(D、W、Y)而列舉。該分級係依放射性物質在肺部之生物滯留時間而訂。D為其生物半衰期少於十天者,W為十天至一百天者,Y則為大於一百天者。


4. 放射性污染建築物之居民,任一年所受輻射劑量在 9 5 mSv以上者,由主管機關辦理一次免費健康檢查。(放射性污染建築物事件防範及處理辦法第九條


沒有留言: